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金融监管总局拟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

2023-12-19 08:57 作者:李延霞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记者李延霞)记者18日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获悉,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形成《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高消费金融公司准入标准、强化业务分类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征求意见稿提高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提高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将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由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有利于压实股东责任,增强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意愿,更好发挥股东资源优势,同时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避免由于股权相对分散而出现公司治理失效失衡的问题。

征求意见稿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一方面,区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将“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发行非资本类债券”等7项业务纳入基础业务,将“资产证券化业务”“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服务”等4项业务纳入专项业务。另一方面,取消非主业、非必要类业务。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建立健全消保工作机制,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健全完善消保信息披露机制、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同时要求消费金融公司加强合作机构准入管理、集中度管理,明确合作机构的禁止性规定,避免因合作机构特别是催收机构不规范催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关键词:金融公司,金融监管,准入管理,总局有关,征求意见稿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