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国家气象中心启用寒潮编号

2024-01-10 09:03 作者:李红梅 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摘要:记者近日从国家气象中心获悉:自2023年11月起,我国发生的寒潮过程有了编号。下一步,国家气象中心将进一步优化、调整业务流程,以支撑寒潮编号业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本报北京1月9日电  (记者李红梅)记者近日从国家气象中心获悉:自2023年11月起,我国发生的寒潮过程有了编号。寒潮编号将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防范应对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也将为公众做好防寒保暖等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寒潮事件与交通安全、农业生产、能源调度、人体健康等密切相关,对此,国家气象中心建立了高频次、多渠道的寒潮预警发布机制。2023年2月以来,在科学衔接短期寒潮预警规范和中期寒潮业务规定的基础上,国家气象中心制定了寒潮勘定编号业务新规范,根据降温发生时间、区域范围、强度等因素,将寒潮划分为“寒潮”级、“强寒潮”级和“超强寒潮”级。

下一步,国家气象中心将进一步优化、调整业务流程,以支撑寒潮编号业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10日 14 版)

关键词:国家气象中心,寒潮,人民日报,农业生产,高频次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